移工(migrant workers)的定義:
廣義的定義是指透過遷移以找尋及/或籨事有薪勞動的工作者(The worders who migrant in order to search for and/or participate in paid work)。 最常見的說法,是指移動到另一個國家去尋求更好的工作的人。有循合法管道進入工作的合法外勞,亦有用偷渡或其他如觀光等名義入境不法打工的非法外勞。除了工作,很多人還希望取得國籍,也就是所謂的「經濟移民」。全世界目前約有兩千五百萬名外勞。
但在許多情形中,「移工」特別指涉低薪的外籍勞工,這也是為何「移工」常會與「外籍勞工(foreign workers)」交互使用的原因,因為兩者的確有高度重疊之處。但其實,「移工」是相當多元的。以距離與國界來看,「移工」包括了跨越國界的外籍勞工(foreign workers),也包括了一個國家中從事跨地區遷移的國內工作者(domestic workers)。從遷移週期來看,「移工」包括了季節性或週期性的短期移工,及多年期的長期性移工。另外,從社會階級來看,「移工」除了指涉低薪基層的跨界工作者外,亦包含中產階級的白領跨界工作者(雖然如前所述,在許多情境中,「移工」是只針對低薪基層的跨界工作者而言)。
台灣將外籍勞工分為兩種,「藍領」(又稱外籍勞工)與「白領」(又稱外國專業人員)。根據目前的法規,外勞的薪資等勞動條件受《就業服務法》與《勞動基準法》規範。其中就業服務法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必須先保障保障國民工作權,因此僱主必須先申請許可才能雇用外國人,「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就業服務法也要求注意並且通報政府外國人的健康情形、行蹤等等。外國人如果有居留證,則適用全民健保。
藍領外勞
2017年5月,台灣外勞人數(不含外籍專業人士)約為647,915人。按國籍分,以印尼籍最多(252,406),越南籍次之(193,436),菲律賓籍第三(142,406),泰國籍第四(59,666)。
藍領外勞647,915人,其中產業外勞人數404,913人,社福外勞則為243,002人。
台灣外勞總人數仍以桃園市105,623人居冠、其次是臺中市92,723人,新北市以91,079人成為人數第三多的城市,其他依序為臺北市45,270人、臺南市45,270人、高雄市54,477人、彰化縣50,983人、新竹縣27,116人。
白領外勞
2013年4月底,台灣白領外勞有效聘僱許可人數約為2萬7,698人。按國籍別分,以日本籍最多(8,029),美國籍第二(6,052)。
男性約為2萬2千人,女性5千人。
2萬7千白領外勞之中最多人從事的專門性技術性工作,有1萬4,411人。其次是補習班語文教師工作,有5,499人,第三是學校教師工作,有2,780人。
台灣白領外勞人數最多的縣市是台北市,有1萬1,916人。其次是新北市,有2,760人。第三是台中市,有2,4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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