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顯微鏡操作要領:
- 拿顯微鏡時必須一手握住鏡臂,另一手拖住鏡座底部,使顯微鏡保持直立,切忌只用一手提拿。
- 顯微鏡放置桌上時,務必要輕輕放下,鏡臂放在靠在身體的一邊,鏡座要與桌緣保持適當的距離,以免顯微鏡掉落。
- 顯微鏡必須保持清潔,若目鏡或物鏡的鏡頭不乾淨時,應使用拭鏡紙擦拭,使用時應順著同一方向擦拭,以免將灰塵來回摩擦,損傷鏡頭。
- 複式顯微鏡的反光鏡,有平面鏡和凹面鏡兩面,凹面鏡有聚光效果,常在需要較強的光線時使用。
- 計算標本的放大倍率,目鏡放大倍率乘以物鏡放大倍率。
- 複式顯微鏡只能觀察透光的標本,可用來觀察物體內部細微的構造。
三、複式顯微鏡的使用方法:
1. 取用顯微鏡時,一手握鏡臂,一手托住鏡座,將顯微鏡置於桌面上,調整自己與顯微鏡的最適距離和適當的座位高度,以便可以舒適的使用顯微鏡。
2. 轉動旋轉盤,使低倍鏡置於鏡筒下方。
3. 打開光源,用眼睛自接目鏡觀察視野,並以順時針方向轉動且調節輪至視野均勻明亮。
4. 將欲觀察的玻片標本置於載物台上,並用台面上的玻片固定夾固定。
5 自接目鏡觀察,可時轉動粗調節輪直到看見標本為止,再轉動細調節輪,使欲觀察的標本得到正確的焦距,產生最清晰的物像。
6. 若受觀察的標本部位不在視野之下,則轉動玻片固定夾調節輪,使玻片標本前後左右移動,以尋找出正確的觀察部位。
7. 若光線太強或太弱,則調整集光器上的光圈至各人最適光度或顯微鏡自身設定的光圈,以獲得適當的光度及清晰的物像。
8. 若對標本進行細部觀察時,則須使用高倍接物鏡來觀察。利用步驟1.至7.以尋找出觀察的標本部位,並將之置於視野的中央。
9. 轉動旋轉盤將低倍的接物鏡更換成高倍的接物鏡。
10. 轉物細調節輪以得到正確焦距,則可獲得清晰放大的物像。
11. 通常由低倍換成高倍觀察時,光度會不足。此時可轉動光圈或光源調節鈕,以得到適當的光度。
12. 張開雙眼,以一眼從目鏡觀察,另一眼(慣用手側)看著手做紀錄、繪圖,如此同時進行,減少記錄的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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