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779年德國醫師同時也是生理學家的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 (布魯門巴赫)進行人類頭蓋骨研究劃分出五種種族(五分法),分別為:


高加索人種 ,即白色人種,主要分布在歐洲、西亞、中亞、印度次大陸、北
    非等地。

蒙古人種 ,即黃色人種,主要分布在中亞、東亞。

衣索比亞人種 ,即黑色人種,主要分布在非洲、大洋洲等地。

馬來人種 ,即棕色人種,主要分布在東南亞。

美洲人種 ,即紅色人種,主要分布在美洲。


之後研究人員又將馬來人種和美洲人種歸併到蒙古人種,認為美洲人種是從亞洲大陸往北經西伯利亞到阿拉斯加遷移到美洲大陸。所以進入20世紀初,分類成主要三種人種:

高加索人種(白人)
尼格羅人種(黑人):negro,此字有輕蔑的意思,譯成黑鬼。
蒙古人種(黃人)

1870年英國生物學家赫胥黎的著作《論人類主要變異的地理分布》英文原文書名叫(On the Geographical Distribution of the Chief Modifications of Mankind)一書中的地圖,圖中紅色虛線為高加索人種可見其分布於歐洲、西亞(中東)、北非、印度北部。

  


高加索人種的種族主要可分為雅利安人、閃族人、烏拉爾語系等民族,北非那裡的人就屬於閃族人(Semittes)。 



 


 


 


傳統的種族劃分


對種族劃分的最早的科學性嘗試發生於17世紀,那正值歐洲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蓬勃發展的時期。最早出版的脫離羅馬希臘傳統的人類劃分法是François Bernier所著的 Nouvelle division de la terre par les différents espèces ou races qui l'habitent (《基於地球上居住的不同的物種或種族的新的地球劃分法》),於1684年出版。


Bernier共區分4個種族:



18世紀時,人類群體之間的區別成為科學研究的重點(Todorov 1993)。早期的學者注重於總結及描述「人類的自然類別」,這即是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1775年出版的人類五分法的文章的標題。但隨著19世紀人類學的形成,歐美學者開始試圖解釋各個群體在行為上和文化上的不同特徵(Stanton 1960)。他們開始測量骨的大小及形狀,試圖解釋智力或者其他方面的不同特徵(Lieberman 2001)。與達爾文1859年出版《物種起源》同時,歐洲人對於不同種族到底起源相同,還是各自進化,或各自被上帝創造,展開了激烈的爭論(Wolpoff and Caspari 1997)。


17世紀19世紀期間,民間對於民族之間的區別的普遍認知,和科學家對於這些區別的解釋結合在一起,形成了後來一名學者所說的「種族的意識形態」(Smedley 1999)。這種意識形態的基本要旨是:種族是遠古的,自然的,一成不變的,各不相同的。雖然一些群體是多個群體的混合體,但是通過調查和研究,仍然可以辨別形成該混合群體的祖先民族。


19世紀時,有多位自然科學家在種族的問題上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如Georges CuvierJames Cowles PritchardLouis AgassizCharles PickeringJohann Friedrich Blumenbach。其中Cuvier將人類三分,Pritchard七分,Agassiz八分,Pickering十一分。Blumenbach的五分法則是19世紀時比較常見的:



  • 高加索人種,即白色人種,主要分佈在歐洲西亞等地
  • 蒙古人種,即黃色人種,主要分佈在中亞東亞等地
  • 衣索比亞人種,即黑色人種,主要分佈在非洲大洋洲等地
  • 美洲人種,即紅色人種,主要分佈在美洲
  • 馬來人種,即棕色人種,主要分佈在東南亞(注意:和20世紀的棕色人種不同)

在Blumenbach之後的幾十年裡,研究人員漸漸將美洲、馬來兩個人種歸併於蒙古人種,結果進入20世紀初剩下三個主要的人種:



20世紀最常見的分法是由美國人類學家Carleton S. Coon提出的:




參考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A%BA%E7%A7%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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